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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点滴,聚集情感

非常好看的玄幻小说–着力推荐

细数看小说的历史,不觉二十有余,小时的书大都以武侠为主,金庸,古龙,梁羽生,卧龙生,云中岳等居多,且皆有佳作。其中最喜金庸之《笑傲江湖》,觉令狐冲于世事很洒脱,对感情太痴心,反事没有正邪,唯有善恶,是个能屈能伸的好汉子。世界名著也读过些,唯有《傲慢与偏见》留有很大印象,大抵是年少对感情尚且懵懂,能读到这样的恋爱小说从而对感情有了更多的向往。 而后便是黄易的小说盛行了,说老实话,我刚开始对这种新兴的玄幻小说是排斥的,正如我后来向我朋友推荐一些魔法类的小说,他们也不大接受,可见那时的武侠,真的在我们心中根深蒂固。黄易有很多小说,都是很好的,我喜欢看的是《双龙记》但不喜后面的烂尾。还有《寻秦记》,《覆雨翻云》等等。 再后来就是04.05年吧,当时正是各种玄幻,魔法小说兴起的时候,那时朋友推荐了《升龙道》但一直没去看,反道是《赫氏门徒》让我爱不释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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贼货不可取,小心伤自己

昨天晚上9点钟接到朋友电话,非要拉出去喝两盅,说是要我安慰下受伤心灵,我那朋友三十了,婚也接了,有啥伤心事嘛,难道在外糊天黑地,若真如此,我一定为大嫂清理门户. 赶到老地方,他正在那里努力吃饭,见我过来,忙起身拉我过来,满上一杯,”啥也不忙说了,先干了这一杯.”原来他前一阵子在九眼桥过,有人问他要电瓶车不,说是相当便宜,他一时心动,就跟着那人进去,里面7-8辆电瓶车,那人直接给他说全是脏货,便宜处理,他想贪点小便宜,便找了一辆,900元钱,刚骑回家两天还好好的,充过一次电后就感觉车子没马力,他也没多想,以为没充够,昨天他充了一天,结果刚骑出去就发现电池鼓起来了,电也没了,一问也知是电池爆了,一问换个电池要多少,说是800,哥们愣在那里硬是半天没回过神,推了半天把车推回家,肠子都悔青了,这才叫我出来陪他解闷呢. 其实我也对九眼桥那一带的电瓶车有过了解,通常是一群妇女在那里,看见有人经过就会问你买不买车,高中低都有,价格非常诱人,通常是正规车的1/3价格,这些车都是他们偷来的,其作案手法极富冒险性.一是看到无人车,通常一分钟就骑走了,二是几乎明抢了,一次一哥们去互惠超市买烟,将车停在门口,将钥匙一拔,就进去了,烟刚买好,看见一人直接用一把钥匙打开了他电瓶车骑起就跑了,他追都追不到,叫人拦截,大家都很寞视的看着,谁也不曾去阻拦一下.唉,当代的中国人,其国民素质,精神文明,真的需要拯救. 他们偷来的车,通常会将好的电瓶取下来,换上坏电瓶,这样的话,不只是车能卖钱,电瓶也能卖钱,可谓心黑手辣.然后通常是他们老婆什么的在桥边悄悄叫卖,以前听说打击过好几次,都未能将他们消灭,看来利益的确滋生犯罪. 写这些,仅是希望大家都买到中意的商品,不要去买脏货,对你,对大家都是好事.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://www.xzzzx.com/index.php/archives/1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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烫伤好了,我总结出了几点

我好像是7月18号左右烫伤的,那天晚上,我一个人在做菜,用一个平底煎锅,烧热,然后加油,然后拿着锅回头拿菜,电话响起来,于是我右手去摸电话,左手的锅没端平,顺着把子就流到手上,食指下截都过了油,所幸油温不是太高,当时只是红了皮,没有一下子起泡,马上有蛋清擦了,后来感觉有些火辣辣的痛,没管它,小伤对我来说不值不提,但后面才让我感到真正郁闷. 睡前开始出现一个小泡,太晚了我也没管它,第二天早是就已成了一个大泡,我有些担心了,于是去开诊所看了看,他给我将泡扎破,放掉里面的水,然后用碘酒,酒精给我消了毒,开了些消炎的药,一盒烫伤膏<京万红>共20来块吧,结果不起作用,水泡依旧还起,且微微扩大.我想还是看看吧,不定一下能见效. 这一看就是一个星期,泡是在第三天不起了,但是那些皮子沾在手指上,里面时不时冒水出来,就是不结疤.我天天用酒精消毒,都已不知道酒精浸伤口的感觉了.那天和一个朋友吃饭,为了不让他看到我的手的烂模样,我一直没把手放在桌上,都掉在下面,结果吃完饭我感觉手痛得很,我感觉坏了,是不是手感染了? 我急急忙忙赶往医院,医生看了说,这伤很难好,可能要很久,只有用生长因子,我不懂这些,就觉得能快好就行,这么老拖着也不成.至从我手受伤以来,我衣服也没洗,袜子也没洗,因为袜子没洗,所以换得不是太勤,脚都开始痒和起死皮了.医生说我不该擦那个烫伤药,应把手抬高,让伤口在干燥环境下,最好是用灯泡给它烤着,一出水就烤干,想想先头感到手痛,就是因为手放在下面的原因.开了56的药,治疗费80,然后依旧是碘酒,酒精消毒,然后抹上生长因子,就这样,我手抬在头上,回去了,然后每天去治疗一次,其实就是换药,总共4次,经过这样一弄,伤口开始慢慢有所好转. 这就半个月了,后半个月是皮肤的自己愈合了,反正有过化浓,有过出血,我都已看开了,知道这东西反正是一时半会好不了,反反复复几次,才算伤口收了口,现在都还是红白色的. 经过这次的教训,我觉得如果一开始这样或许不会这么糟. 1,烫伤后立即放在水管旁轻轻冲洗. 2,抹上烫伤膏 3,当泡烂了,用碘酒,酒精消毒,然后不要抹膏了,手抬在头上,用灯泡烤着,使它不要老是出水 我想这样的话,因该不会像我那么狼狈.花了钱,还是一样好得很慢.           这只是个人的观点,不一定科学,请尊医嘱                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://www.xzzzx.com/index.php/archives/1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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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陈二狗了

昨天晚上看到23点过,终于把《陈二狗的妖孽人生》看完了,历时三天零四个小时。 我一直都比较爱看小说,特别爱看玄幻的,魔幻的,这本小说是与他们QQ群聊时他们隆重推荐的,说是很好看,一向不大看都市文章的我也便开始看起了这部陈二狗的妖孽人生。 简介很精彩:一个农村刁民的逆天人生。 前一步,英雄,退一步,奸雄,于是,陈二狗貌似很荒诞地前前后后进进退退,像个应该挨千刀的妖孽。从文字上说,我觉得这是一部关于一个农民起起落落的曲折人生,是一个能屈能伸的悲壮行程,是用了可以励志,自省的文学作品。但深入的读了后,我觉得希望很大,失望也很大,越到后面越浅白。 我很喜欢前面的篇章,说真的,没去过农村可能无法想像农村朴质外表下人性的丑陋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人们一说到小山村,通常都喜欢说那里的乡亲很纯朴,的确是这样的,人们是很单纯,可也有着生活的磨擦,也有着彼此的妒忌。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在那里都是一个规律,所以我觉得他写得很客观,很深刻,这样的陈二狗很真实,是个典型的农村人,有野心,只是看的天还只有井口大。看看打工后的农民,不得不感慨,虚荣,势利,比真正的富二代还有可恶的嘴脸。人们为何不喜欢暴发户,因为一个朴质的人一下子张扬而虚荣,谁都眼红和受不了。其实真正的好的家庭,有好的教育 ,其子女大都内涵而低调,我接触过两个富二代,不是暴发户的子女,都在自己做小生意,很简朴的人。所以我觉得他对农村写得很真,水清水浊都是江湖呀。 对于在上海一节我也觉得很温馨,只是写火车上王虎剩那节有点突忽,估计作者是想表现出陈二狗的精明吧,但我觉得第一次出门的人大抵喜欢装傻充愣,要不就很大的防卫,第一次出远门就敢跟人忽悠,二狗的确不一般。在外打工的日子都是简单而平凡的,对第一份工作更是如此。二狗在饭店里有事也温馨而充实,暧昧的感情,小孩的叛逆,老人的爱护,老板的尖刻都能表现的淋灕尽致。至于能因为打架上道,罩场子,都不出意外,对于小夭的感情也很真,可是我觉得没必要把小夭写成纯洁小妹,我觉得小夭可以是心灵很纯结的人,很大例但很内心很坚持的女孩,没必要非说是一个小酒吧里一尘不染,清纯得不得了的小孩子,谁信?他们的感情是慢慢升发的,我觉得比写与曹的感情戏好,与曹的结婚太突兀了,都不知啥时恋爱起的,就到谈婚论嫁了,曹的家人那么牛B,也没人过问下,小夭的父母好歹表了个态。 到南京后的一系列说实话我一点不喜欢,老掉牙的情结,黑吃黑占场子,学猛人砍砍杀杀,还要想到是在国内的大环境,又想有个漂白的身份,一点不爽。要是玄幻之类的天马行空,想怎么血脉膨胀都无所谓,但是你既然写都市,你好歹专业点,我觉得你写商业上逼死人,那没事,写得杀人跟个杀鸡似的,而且杀了某个人就能将事情搞圆满,动动脑子,有这等好事?你先前铺垫了二狗又是学经济,又是学心理,为啥不写些商业上的东西,全是些浅白的情节,真的没意思。二狗就因为干掉某人就上升一步,这不是游戏吗,打一个怪长一级打一个怪又长一级,当人白痴哟。 整篇文章文笔很清新,很有文学功底,而且也很博学,展示了各个层面,也很有生活底韵,甚至某些句子发个深省,但是越到后面越是浅白,不得不说是遣憾。 转帖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xzzzx.com/index.php/archives/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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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情的歌词,可以朴实的表达

今天跟网友在QQ群上HIGHT聊了半天,东南西北的,最后扯到了歌,好的歌要有好的词,于是我们谈到了许多优秀的词作家,他们大都喜欢方文山,觉得他的词有宋朝词人的婉约,仿佛江南水乡,让人流连,在情感上细腻清新,如江南的烟雨,朦胧诗意。而我更爱李宗盛一点,不只是因为听他的词长大的,更因为他的词富有生活气息,情感更真实,以一个平凡男人的心态,细腻的抒写着对爱,对理想的追求。方文山的词如天边的云彩,那他的词就是窗外的绿色,你可以触摸,可以感受。他的词朴实,没有华丽的词藻,可是用词又是那么的精准,能触碰到我们心里。方文山的词内容含蓄,而他的词有更多的内容,更深的感悟,浅白的东西总流于形式,而深刻的东西便是人生的感悟了。男人,情到深处无所谓忧伤,却更细腻,所以读他的词,能软到你的心里。且听听这首《鬼迷心窍》,重温男人的深情。感受朴质的句子带给我们细腻的情感。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斩了千次的情丝 却断不了 百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么多年 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 是前世的姻缘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 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虽然岁月总是 匆匆地催人老 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 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 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://www.xzzzx.com/index.php/archives/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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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还能听到隐约吹响的短笛

每天晚上吃饭都要经过一家乐器店,那里有几个男女都在学着电吉它,通常我吃完饭回来就会站在那里看一会儿,想起自己当初也和他们一样,热爱音乐。 那时我学得是二胡,每天拉得不成曲调,仿佛拉锯条一般,声音嘶啦的让人难受,老师说二胡通常要拉上一年才能拉出感觉来,不再让人难受,而且一般的二胡拉出来的声音也不是太美,要蟒皮包的,乌木架的才能很优美。那时天天在楼上拉着二胡,好多同学都说燥音,由于在乎别人感受,也就放弃了,但对音乐,一直有着情结。 有一次听到有人在楼下拉二胡,好多同事都在说强奸耳朵,我不尽汗颜,我还没他拉得好呢。后来我又自觉了笛子,笛子好学,但是也是很噪人耳朵的,也只能算是会吹,离吹好是十万八千里,再后来学了葫芦斯,这东西声音优美,便是不会吹的人吹出来也不会觉得声音刺耳,但是它的音域不广,说白了就是很多歌都不能吹出来,很多情都不是能表达好。心有戚戚。音乐是离我越来越远了。 我有些羡慕这些学吉它的小伙子,他们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,还不知生活的艰辛,也不能明白我的遗憾。只是我常在想,为啥大家都去学西方乐器,民间乐器是否真的就要消失了呢?常见家长叫小孩去学钢琴,常见乐队在酒吧演奏,却很难看到民乐凳堂入室了,现在好多民乐团体都只在一些公园里自娱自乐,且都是中老年人,年青人都已不在喜欢这些国粹了。也许他们已习惯于城市的喧嚣,正如张信哲的歌所唱的:“荒乱的街头,连风都不自由”而我还归于以前乡村的宁静,如那首老歌: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喔喔喔他们唱 还有一支短笛隐约在吹响 其实乡间也没啥牧童吹笛了,以前的牧童都长大了,也许就在公园里自娱自乐的,也许在街头流浪,城市中,风都不自由。 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xzzzx.com/index.php/archives/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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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

    好久没感冒了,不想不经意它突然来了,为什么我每次都毫无防备呢,同样的事情却要经历同样的痛苦,狼狈呀,     别人说在一个地方摔上两筋斗就够蠢了,象我这样经历无数次伤害还不知警觉的大概是白痴了,其实也很顽强嘛。     可是为什么鼻涕老是流过不停呢,知不知道这样很掉帅哥的形象呀,是太伤感了吧,眼泪包不住都往鼻孔里流,唉,也许有人也会欣赏这样一种个性美,那恐怕是我的FANS,不过大概没出生,要不就是变态。     我真的很憔悴,以前看美女的眼神都发光,现在女人对我有些发光——这人什么时侯从良了,还是我以人老珠黄,     不要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,擦鼻涕的卫生纸擦一张还扔一张,虽然这样很酷,但是乱扔纸屑是不好的。     感冒了,我真的感冒了,神质都不清了,我只希望,只希望,下次感冒时提前通知我,我好准备几天时间在床上好好对待。     准备一个桶,可以装要流的鼻涕,准备好多纸,把我的鼻子擦拭的象个外国人,准备好多药,象老鼠过冬一样存储好一日三餐,     虽然我很帅,但是,我还是感冒了…… (这是我2006年8月26日的文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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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我的血型招蚊子,是太甜了

今天回到家,上了一会网,脚上就咬了好几个包,记得前 几天去朋友家玩,他们都玩得很开心,就我一个人到处抓痒,我说好多蚊子,他们都不信,因为他们都没被咬,蚊子只是喜欢我的血。今天实在忍不住了,他们都说蚊子喜欢吃的血和血型有关,今天查了一下,其实是这样的:蚊子想吃的不是血,而是含糖物质,蚊子(准确说是雌蚊子)之所以会叮人,不过想提高自己的繁殖力而已。因为人的血液里含有使得蚊卵成熟的物质。如果你的血液里含有较丰富的胆固醇或维生素B,雌蚊子就比较喜欢你了。它的触须上的“化学感受器”就是找到你的工具。  哈,还有,如果你的宿舍有那种分泌和呼吸旺盛的人,你就幸运了。因为蚊子很容易通过二氧化碳和人体分泌的乳酸找到他们。  晚上睡觉,如果你不想蚊子叮你,你不妨劝你同舍好友多用香水、香皂或花香型的日用品,这样也让他们把蚊子招引过去。 原来一直以来,我的血是有点甜的。我想是不是要多吃苦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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